如但回向自家眷屬?;蜃陨砝?。如是之果。即三生受樂。舍一得萬報(bào)。
上來我執(zhí)輕微,了法無我,罪福無主,心無形相,可大可小。心量大福大,心量小福小;心無限福無限,心有限福有限。今但回向自家眷屬,心有限量,其福亦有限量,只得三生受樂,非無報(bào)。舍一得萬報(bào)。
自家眷屬:父子、夫妻、兄弟、家室、知識(shí)、奴婢。
有五因緣而為眷屬:一怨家,二債主(父財(cái)子用),三償債(子供父母),四本愿(先世發(fā)愿,善心歡喜),五真友(先世以道,共相承事,)。
凡夫不了眷屬是前緣所感——或怨或親——無宿命通,不能自知;終日勤勞、治生,為眷屬設(shè)想,臨命終時(shí),無人替得,所作之業(yè),自己受報(bào)悔之晚矣!所以做佛事,回向法界,一切有份,自己有份,眷屬亦有份,大家享受,何樂如之。
否則孤陋寡聞,回向自己眷屬,三生受報(bào)之后,又墮苦輪。
是故地藏。布施因緣。其事如是。
總結(jié)布施一法,各人用心因緣不同,故其果報(bào)或輕或重、或人或天、或一生乃至千生萬生受樂不同。若能無我行施,回向法界,利益有情,悟布施實(shí)相,畢竟成佛。今此但論布施遠(yuǎn)概萬法,如法修持皆登彼岸。此品是論法寶乃度生成佛之心法也。